关于年休假
在日常工作,
很多小伙伴对于病假工资的核算
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小编这边搜集了一些问答,
大家一起看看吧~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所以,是否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要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和请病假的时间来看。
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哦~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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